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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“六五环境日”普法宣传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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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“六五环境日”普法宣传活动

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“六五环境日”普法宣传活动

6月5日,河南省漯河市(tàhéshì)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先后到双汇广场、黄山路与辽河路交叉口开展以(yǐ)“美丽中国我先行”为主题的“六五环境日”普法(pǔfǎ)宣传活动。 活动(huódòng)现场(魏鸿伟 摄) 活动现场设立宣传(xuānchuán)(xuānchuán)展板,展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(huánjìng)保护法》重要(zhòngyào)条文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等内容。通过设置咨询台、悬挂环保宣传标语、发放宣传资料(zīliào)、现场宣传解读等方式,向人民群众普及世界环境日的(de)由来及重要意义,详细讲解破坏(pòhuài)环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,并结合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讲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实践(shíjiàn)中去,从自己做起,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,共同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。 活动现场(xiànchǎng)(魏鸿伟 摄) 此次宣传活动,共(gòng)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,解答群众(qúnzhòng)各类环境保护问题40余人次,增强了(le)群众环境保护法律意识,提高了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,推动(tuīdòng)生态文明(wénmíng)理念深入人心。现场群众纷纷表示,生态环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,要从自己做起,从小事做起,共同建设美丽漯河。 下一步,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将进一步做好(zuòhǎo)环境资源审判工作,持续深化“生态司法+普法(pǔfǎ)宣传”模式,着力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,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。(魏鸿伟)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(yìngyòng)市场下载“央广网”客户端。欢迎提供新闻线索,24小时报料热线400-800-0088;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“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”线上(xiànshàng)投诉。版权声明(shēngmíng):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,未经授权(shòuquán)不得转载(zhuǎnzǎi)。转载请联系:cnrbanquan@cnr.cn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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